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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平台,米兰(中国)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5-20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米兰平台,米兰(中国)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14—2015学年米兰平台,米兰(中国)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本学年学校再次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使学院信息公开常态化。

(一)加大师生员工密切关心的信息公开力度。总体来看,2014—2015学年,学校在基建资产、图书购买、财务支出预算、捐赠使用情况、人事信息、后勤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保证了公开常态化。

(二)提升师生参与办学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就学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加强决策制定过程中的意见征询工作。一是每月不定期举办校长接待日。校长同随机确定的学生进行座谈,了解学生关心和热议的问题,本学年共组织了8次校长接待日,解决学生反映问题82个;二是2014年11月11日—12月11日,校长带领有关校领导,深入二级院系、书院(社区)和行政机关开展调研,召开了15次调研座谈会,梳理出184条问题并制定解决对策。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通过校园网、教育厅网站、省工会网站等渠道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通过教代会、校务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三是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新闻发布会、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向校内师生公开信息;四是通过在线互动如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信息。2015年1月学校OA系统上线,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按照《细则》,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1.网站、简报、OA办公系统公开信息情况。本学年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公开新闻信息2200多条,米兰平台,米兰(中国)54条,招标信息114条;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印发《西京简报》20期;通过OA办公系统,公布人事信息30余条,财务信息20余条;印制各类红头文件350余篇,90%的文件内容为全校公开。

2.在线互动情况。本学年,“米兰平台,米兰(中国)官方微博”粉丝39880人,发布信息530条;“米兰平台,米兰(中国)官方微信”粉丝约18000人;“米兰平台,米兰(中国)教务处”粉丝69349人,发布消息500多条。此外,学校大多数院系、行政部门都注册了官方微博和微信,及时发布信息和社会公众沟通。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简介、现任领导、组织机构、领导机构、校史沿革、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院系与学科信息:包括院系设置、学科专业情况、重点专业。

3.教育教学信息:包括师资队伍、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高职教育。

4.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统计数据等。

5.招生信息。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

6.人事信息。人事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及结果等。

7.科研管理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

8.其他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生评奖评优、勤工助学政策、毕业生就业服务、教职工培训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根据《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情况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76号)要求,学校调整了收费标准,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招生咨询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举报情况

社会及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和社会公众对我院能及时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未收到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院在落实《细则》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结合学校预决算管理体制,制定财务信息公开办法,并逐步扩大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的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办法,扩大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等信息的公共范围。

(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畅通各类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