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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2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yanglu

按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的规定,现将推荐201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和要求
  科学技术奖推荐范围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申报。
  推荐评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2)。
  被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按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的规定,科学技术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学校须在推荐材料中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
  (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30日,并且提供研究成果被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
  (二)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推荐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并提供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三)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四)以上各类推荐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二、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各推荐成果由所在学校初审并核实其真实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填写《201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与推荐书中内容一致。主要完成人排序应经过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作出主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的荣誉权。
  我校有意参与评奖的成果完成人请务必认真填写《陕西高等学校









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2),并根据奖励的范围和要求准备相应的附件材料,于2011年3月22日前将《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2)电子版提交到科研处邮箱xjkeyanchu@163.com,并将相应附件材料(包含原件)一式六份提交到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科研楼302室
  联系电话:40071 85628051  

附件1: 点击浏览下一页[点击浏览该文件:《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
附件2: 点击浏览下一页[点击浏览该文件:《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