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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2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yanglu

我省2012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紧密联系我省实际,联系我省实施文化强省“八大工程”,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3、






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4、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5、申报的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必须保证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支持。
四、申报程序
  我校申报者必须根据以上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版)及《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请务必于

2012年5月7日前将《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xjkeyanchu@163.com科研处审查后统一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联系方式:40071 85628051(电话)  
             科研楼302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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